中房报记者郭贺吉林报道
一座厂房,投资700多万元,3年时间,厂房一直没有交工投入使用。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因工程价款、工程完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问题对簿公堂。经过法院判决,建设单位败诉,这个作为当地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,没有投产,没有给当地政府带来一分钱税收,如今,还要被拍卖。
合同被判无效建设单位被要求支付未完工工程款2013年,长春福康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福康公司")作为公主岭市大岭镇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大岭镇开发区。2014年4月10日,福康公司与吉林省中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州建筑)签订《承包协议》,同年5月8日,双方签订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,开工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,计划竣工日期为同年8月30日,合同价款7670829元。合同签订后,福康公司前期支付225万元工程价款。
福康公司负责人董女士介绍,在工程没有完工前,中州建筑向她公司索要剩余工程款,因为工程没有结束,当时没有同意中州建筑的要求,双方也因此产生了矛盾。后期,工程在福康公司和中州建筑没有交接完,中州建筑退场,并向法院起诉福康公司。
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福康公司大岭分公司项目地发现,工厂门前堆积着大量的建筑材料,路面没有平整,大门上还贴着一张封条。
董女士说,按照合同约定,工程没有完工,没有相关部门验收,我们不能支付剩余的工程款,但中州建筑在工人撤场后,他们就一直不正面沟通问题。2015年,中州建筑以福康公司不支付工程款为由,将福康公司告上法庭。
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福康公司厂房在开工前,没有取得土地证、规划证、开工许可证等,但福康公司厂房在开工前,没有任何证件,对此,法院认为双方签署的《承包协议》和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无效,福康公司应该支付中州建筑剩余工程款。对此,董女士向记者出具了公主岭市经济技术合作局、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文件,文件内容为福康公司为公主岭市重点招商项目,大岭镇政府也承诺可以先开工后补办相关手续。
在二审期间,双方签定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被判有效,但执行一审判决结果。对此,福康公司提出疑问,工程没有完全交工,也未经有关部门验收,对此,福康公司对于这样的判决表示不能接受,并提出抗诉。
建设单位质疑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"我们和中州之间,因为工程进度等问题矛盾一直没有解决,但中州建的这个厂房,不但延期交工,还存在很多质量问题。对于我们之间的纠纷,法院判我们败诉,但我们反诉中州存在的质量问题没有给答复,地下室的积水最严重时达到2.3米深,如果就这么将厂房拍卖了,对我们实在是不公平。"董女士说,她们的厂房存在很多质量问题,她们公司也找了很多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测。
在董女士提供的多家检测结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上记者发现,这个厂房被检测出诸多质量问题,地下室积水、钢筋缩水,施工期间按基础加固,很多与设计不相符等等问题。
对此,福康公司针对工程质量和因为有按照合同约定交工日期交工,导致3年来无法投入使用而造成的损失向公主岭市法院提起诉讼。
董女士说,她不是不给工程款,起初如果中州能如期按照约定条款和时间交工,她们公司和中州建筑也不会出现后期的问题,更不会出现3年来无法投产的问题,对此,她希望能通过正规的渠道为她的公司讨个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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