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用地(地块二:48293.4平方米) 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
我局收到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(联系电话:13750141315 )提出的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用地(地块二:48293.4平方米) 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。
一、项目位置: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灵洲、界牌村委会辖区内
二、公示时间:2017年09月15日--2017年09月24日,共 10 天
三、公示方式和地点:
1、项目建设用地现场
2、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.qyup.gov.cn
3、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
四、意见及反馈:
1、公示期间,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,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;
2、有效的反馈意见,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、反馈者的真实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、身份证复印件(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,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),有效的反馈意见,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;
3、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,如需申请听证,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逾期提出的,视为放弃以上权利。
五、联系部门及电话
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、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
咨询电话: 0763-3665683
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
2017年09月15日
项目概况:
1、总用地面积48293.4平方米,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(M2),0.7≤容积率≤1.2,30%≤建筑密度≤50%,绿地率≤20%,建筑限高24米。 2、下一步建设单位须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送国土部门备案,办理相关国土手续、签订出让合同变更条款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后,方可办理后续规划报建手续。
附图: